各有关学院(所):
根据《必赢官网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校研发【2017】287 号)和《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研发【2015】100 号)规定,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,完成毕业论文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,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。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毕业答辩,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毕业答辩的条件
研究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,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,完成学位论文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,可进行毕业答辩。
二、毕业答辩的程序
对毕业论文学术水平和要求、专家对毕业论文评审的标准、毕业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、答辩程序和要求,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标准及答辩要求进行。
三、学校将对今年完成毕业答辩的论文进行抽查,对抽查结果出现“存在问题毕业论文”者,将核减导师和学院招生指标。
四、2019年下半年起,申请毕业答辩的博士论文全部送教育部学位中心工作平台盲审。
请各学院(所)高度重视毕业答辩工作,不断提高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。
研究生院
2019 年 4 月 8 日